中新網1月19日電 根據以色列猶太教士法庭資料,2006年離婚的猶太配偶比2005年少,而2006年夏天以色列與黎巴嫩真主黨武裝發生沖突時,以色列國內離婚案件更減少了30%。
據“中央社”報道,根據猶太法律,結婚與離婚的事務是由猶太教士法庭負責,猶太女性要離婚必需得到男方的許可,主持猶太法庭的猶太教士不得強迫男方同意與女方離婚。但可以用其它方式,例如凍結男方銀行賬戶、扣留男方駕駛執照等方式,讓男方同意離婚。
以色列主要城市海法2006年離婚率比2005年減少了18%,特別是在黎以軍事沖突期間,許多原本提出離婚案件的人,最終撤回案件。
猶太教士本達汗表示,遭到卡秋沙火箭攻擊城鎮中離婚率明顯下降;例如提貝瑞亞的離婚率就減少了24.5%,從前年的102對減少到去年的77對;基耶摩茨金鎮的離婚率更下降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