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進駐留學人員創業園企業,3年內免收50平米房租,對重點留學人員企業給予項目啟動經費5-10萬元,企業實現稅收除高新區留成部分,全部用于企業技術創新。
這是大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給予“海歸”企業的多種優惠政策。該園成立于2001年3月,是大慶市政府為鼓勵海外學子創新創業,按智能化、國際化、標準化建設的創業基地。建筑面積1.8萬平方米。
據了解,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可認定為留學人員企業,入駐大慶留學人員創業園,享受優惠政策:
1、留學人員企業法人或技術帶頭人是留學人員,其所占股份不小于30%,并承擔高層管理職務(副總經理和技術總監);
2、留學人員企業的經營范圍符合大慶高新技術產業區鼓勵的產業發展方向,
3、企業注冊經營地址應設在創業園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