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質檢總局19日發出通知,要求保證9月14日以后新產奶制品再不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并要求徹底查明事實真相,在依法懲處犯罪分子和負有責任的企業外,對于涉及質檢人員失職瀆職等問題的,一查到底,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據新華社)
“三鹿奶粉事件”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令人震驚,就連胡錦濤總書記也批評一些干部“麻木不仁”。如此嚴重的事故,當然要有人為之負責。在善后的同時,問責也已開始�!叭埂倍麻L已被逮捕,石家莊市長也丟了烏紗帽……現在,質檢總局也“態度堅決”地要求嚴查“失職瀆職”。
奶粉竟然含有三聚氰胺,而這樣的產品竟然會流入市場,對此,肩負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的質檢總局負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因此,凡是問題奶粉所在地的質檢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都有失職瀆職之嫌。不過,如果僅僅查處這些地方質檢部門的工作人員是不公平的,因為很多品牌的問題奶粉是“免檢”產品,而這些產品的“免檢”正是國家質檢總局確定的。如果說奶粉之“毒”未被發現的原因是因為“免檢”,那么應該承擔責任的首先是質檢總局。
不過,質檢總局也不是什么都沒做,事實上他們也很忙。那么,他們在忙什么呢?在忙著推廣電子監管碼。從2005年開始,質檢總局不斷推廣一家名為中信國檢的企業經營的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經營業務,要求包括奶粉在內的69類產品的生產企業對所生產的產品必須賦碼加入電子監管網,供消費者向該網站查詢。入網企業需繳納數據維護費,消費者查詢需支付查詢信息費和電話費。包括伊利在內的眾多企業對此提出了強烈的質疑,甚至提起了訴訟。企業和輿論普遍認為,電子監管碼不僅大大增加了生產的成本,而且也起不到實際的效果。但質檢總局“三令五申”,強制推行,甚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刪除《食品安全法(草案)》中的相關規定后,質檢總局依然“癡心不改”,繼續強推電子監管碼。
質檢總局為何對電子監管碼如此鐘情?原來,其下屬的信息中心是“中信國檢”的三大股東之一,并占有30%的股份。有人測算,這可能給質檢總局帶來每年600億元的收入。質檢總局聲明稱,早在今年4月份就已“正式提出”退出股份,但至今仍是“中信國檢”的一大股東。據報道,7月29日,就在各地頻頻曝出“腎結石嬰兒”并舉報“三鹿”可能存在質量問題之后,國家質檢總局還派員到各地檢查電子監管碼的使用情況,而對“三鹿”奶粉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直到全國震驚之后,他們才在國務院的要求下拉網檢查,并發現20多種國產奶粉都含有三聚氰胺。
以“免檢”之名自卸監管之責,是為“不作為”;以執法之名謀取部門之利,是為“亂作為”。該管的不去管,不該管的亂管——這種“不作為”和“亂作為”是不是“失職”和“瀆職”?當然,質檢總局的通知只是針對下級質檢部門的。雖然通知說“不管涉及什么單位、什么人,都必須態度堅決,一查到底”,但他們不可能查處自己的失職或瀆職。那么,誰來對質檢總局“一查到底”呢?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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