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食品攤販管理辦法正在立法調研中
目前,本市(上海)早點市場銷售額每年高達25億元。面對大量的早點無證經營,如何實現依法“組織化”經營,保障食品安全?記者昨天從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獲悉,本市正在就食品小作坊、攤販管理辦法展開立法調研,相關地方性法規有望出臺。
據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孫運時介紹,食品攤販之所以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大難題,根源在于,攤販管理不僅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同時也牽涉勞動就業、多層次消費需求、市容環境等復雜因素。對食品攤販的無證經營,一味取締肯定做不到,放任自流也不行�!笆瓒陆Y合”雖是老生常談,卻是最合理的辦法。問題的關鍵是,哪些地域和時段該“疏”,哪些地域和時段該“堵”,社會各方面尚未形成共識,爭議很大。同時,如何制定符合攤販經營特點的管理標準,保障食品安全,也是一大難題。
今年6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29條授權省級地方人大制訂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目前,市人大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正在開展立法調研,爭取早日出臺地方性法規,讓食品攤販的經營行為更加規范有序,保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一種預期是,在這個管理辦法中,早點攤經營區域、經營時段,以及管理標準,都將有明確規范。地方法規出臺之前,需要提醒廣大消費者的是,對那些明顯低于市場均價的早點食品,以及從感官性狀就能判斷出安全狀況欠佳的食品,一定要慎重購買。 (記者 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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