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尾號5個“8”,王先生花費了8.8萬元“選號費”,事后,他既覺得不值,又認為對方違法,遂將手機店告到海淀法院,索要這筆錢。昨天,法院認定雙方屬于自愿交易,駁回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吉祥號”開出8.8萬天價
2006年10月,王先生在一手機店看中了一張中國移動的手機卡號(137×××88888),一番討價還價,對方就是不松口:8.8萬元。成交后,手機店向王先生出具了一張8.8萬元收據和中國移動8.8萬元充值發票,收據上寫明“此卡不可退,不可換”。
庭審時,王先生稱,根據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規定,代理商只能向消費者收取50元的SIM卡工本費,此外不得收取任何號碼資源占用費。王先生認為,手機店的行為屬于亂加價,明顯違法,構成欺詐,要求雙倍賠償17.6萬元。
手機店則辯稱,王先生當時購買“吉祥號”時,雙方已經對價格和相關說明達成共識,“王先生買的手機號在十萬個號碼中才出現一個,具有極高的收藏價值,我們加價不算欺詐�!�
法院認為,王先生與手機店的交易行為出于雙方自愿,8.8萬元的價格也是雙方商議確定的,手機店并未使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出售該卡,所以駁回了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律師看法:“選號費”屬于市場調節價
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戴福律師分析說,我國信息產業部曾下文規定,嚴禁運營商擅自拍賣號碼資源,也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如果是從代理商手中買號,則不受法律法規限制。
戴律師說,“選號費”屬于私人性質,是買賣雙方自主、自愿的交易行為,它的定價受市場調節。RJ210
揭秘
“選號費”究竟被誰掙了
記者撥通了移動公司的客服電話,據客服人員介紹,運營商根本不存在任何“選號費”,號碼是統一發到各營業廳,客戶再通過自動選號機選號,號碼無論“吉祥”與否,都是一樣的價格。
那么,手機店、報亭等出售手機號的代理商為什么能拿到大量“吉祥號”呢?“我們也是去營業廳購買號碼,所有號碼都按照一般市場價收購,因為不需要登記身份證,我們可瘋狂購號�!睋袢犯浇患掖砩套云�,有“門路”的代理商一般都認識運營商內部人員,運營商什么時候放號、什么時候有返話費活動,他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借機攬客。
代理商會挑選“6”、“8”或者“串號”(尾號相同)比較集中的營業廳大量購號,得手后,如果只有一個“吉祥數字”,他們一般加價50元,三個以上的,“選號費”即可上千元。在“吉祥號碼”稀缺的情況下,賣出一個比較好的“吉祥卡”比普通卡能高出上百倍利潤。該名代理商都說:“‘吉祥號碼’已經是新的投機市場,我們都成了‘號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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