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城市交通,要服務的,就是居民和他們的環境。城市,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文/連清川
曾經,我是一個循規蹈矩的司機,在紐約。
曼哈頓的路是古老的,擁堵的,但卻是好辨認和好遵循的。我不知道專業術語如何去表達它,但是作為一個司機我卻清清楚楚:所有南北向的道路都叫Avenue(大道),東西向的道路都叫Street(街)。所有的大道和街,都會有一些主干道,比如第五大道,百老匯大道,42街,12街等等,是雙向行駛的,而其余的,都是單向行駛。雖然有時候不免繞路,但是,作為一個菜鳥司機,我也能老老實實地知道該如何去尋找我要去的地方。
出了曼哈頓,當然,道路要復雜得多,尤其是高速公路縱橫交錯,沒有地圖或GPS的幫助,上錯了一個高速路口,或者下錯了一個,半缸油就沒了。
在紐約,最怕的是在小區里開車。那里面沒有紅綠燈,只有Stop(停)標志�?匆奡top,必須停下來觀察左右來車。如果不停,首先會被路人罵,接著會被其他司機罵,如果被警察看見,那就慘了。
所以,我會做一個循規蹈矩的司機。因為我永遠得知道自己要怎么去自己要去的地方,我會得到路標的幫助,然后我畏懼行人們和司機以及警察對我的冷眼。
后來回到廣州。開始的時候我也想做一個好司機,紅燈停,綠燈行,斑馬線上小心通過,不超速,不飆車。
可是我很快就變成了一個不會開車的人。道路上的交通標志讓我瘋狂:因為它們不斷地在變化,此處不許左轉,此處不許掉頭,此處是單行道,此處入口封閉⋯⋯道路上的其他車讓我瘋狂:因為它們會從任何地方插入我已經辛辛苦苦排了半個小時的隊,它們會在紅燈時從我的身邊呼嘯而過,它們會在我小心翼翼過斑馬線的時候瘋狂按喇叭;道路上的警察會讓我瘋狂:他們在的時候總是交通堵塞,他們在的時候總是拿著一沓罰款的單子,他們在的時候總是不那么遵守交通規則;到最后,道路本身也開始讓我瘋狂起來了:明明是交通稀疏的高速公路,卻限速80公里;明明是靠右邊的線路卻標著左轉,明明一路是直行的標志到了最后10米變成了轉彎道⋯⋯
我于是變成了一個壞司機:我到處亂掉頭,到處超速,到處插隊。我只留下了一個習慣:過斑馬線的時候,我放慢速度。
后來有一次我到紐約開了一回車。10分鐘以后一個司機從車窗里面探出頭沖我吼道:“Man, you wanna die?(哥們,你想死嗎?)”
1961年,簡·喬布斯(Jane Jacobs)出版了一本書,名為《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她在導言中有這么一句話:“那些規劃者和老師們忽略了從真實的生活中去學習成功和失敗,對那些以外的成功也毫不好奇,相反地他們僅僅遵循一些原則。這些原則的來源是已有的城鎮、郊區、肺病康復中心、市場的行為和面貌,以及想象中的城市——來源于任何東西,除了城市本身”。
城市是什么?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和人們的生活形態、習慣和歷史;這個城市的地理、物理和化學特性;人們衣食住行、思維、交往、發展的特性;他們與周邊城市和城鎮的交往關系。到最后,城市就是居民和他們的環境。城市交通,要服務的,就是居民和他們的環境。城市,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為什么我在紐約是一個好司機,而到了廣州和上海,就變成了一個壞司機?因為紐約的交通為我服務。道路服務于我,路標服務于我。我所需要做的,是不要逾越我作為一個司機的本分。
但是,廣州和上海卻并不如此,我為交通而存在。我必須去留意所有的交通標志,以免被罰款;我必須選擇好交通線路,以免被堵車;我必須看清楚每一個路口,以免錯過我的方向;我同時必須留意警察的存在以免被扣分⋯⋯我壓抑的心情使我在大家都犯規的時候趕緊犯規,在沒有警察的時候趕緊飆車,在不被扣錢的前提下可以做任何的動作。如果交通不為我服務,為什么我要遵守這些規則?我只有一個前提:生命是寶貴的,只要不觸及生命的安危,我不在乎。
可是我從心里知道,這是危險的。因為如果大家都沒有了交通的規則,那么城市的交通就會變成殺手,就會變成反對居民的武器,變成反對車的武器。被違犯了的城市,轉而違犯它的居民了。
因而,一個城市交通的生與死,并不僅僅在于這個城市的道路是否眾多,也不在于城市的交通法規是否嚴厲,也不在于城市居民的素質是高是低(我從來認為紐約居民比廣州或上海居民素質高是一種種族主義的污蔑),而確實在于這個城市的道路設計、交通管理、制度設定,是否服務和便利于這個城市的居民。
而我認為,我們多數城市的交通,都是反居民的。它們可能是為了經濟的增長,為了管理的方便,為了城市的美觀⋯⋯是的,為了任何東西——除了城市居民以外�!�(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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