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擬修訂《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
中新網北京5月9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9日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增強證券結算系統風險防范能力,加強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全流程管理,證監會會同財政部起草形成了《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是指,用于墊付或者彌補因違約交收、技術故障、操作失誤、不可抗力造成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損失而設立的專項基金。
本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適應性調整計收范圍。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將風險基金計收范圍明確為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采用多邊凈額擔保結算方式的證券交易,包括權益類品種、固定收益類品種現券交易及質押式回購業務。
下調計收比例。按照各類業務相應結算風險,對風險基金交納比例實行差異化調整。結算參與人權益類和固定收益類品種現券交易計收比例下調至原有標準的十分之三,質押式回購業務計收比例維持不變。
完善風險基金規模相關規定。明確風險基金凈資產總額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達到或超過上述規模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不再提取,已交納風險基金滿一年的結算參與人不再繼續交納。風險基金規模不足30億元人民幣的,下一年度起恢復提取或交納。新增動態評估條款,要求“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定期動態評估論證本基金所需規模,并向證監會和財政部報告”。
優化投資管理及存放。完善風險基金投資管理方式,明確風險基金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購買關鍵期限國債,以及證監會和財政部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同時,明確風險基金應通過競爭性或詢價方式選擇國有商業銀行作為基金的存款銀行,限定風險基金投資比例。(完)


經濟新聞精選:
- 2025年06月22日 18:55:59
- 2025年06月20日 08:08:12
- 2025年06月19日 11:25:06
- 2025年06月19日 11:10:05
- 2025年06月19日 11:01:53